CrystalEngine 用户协议
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是您与 BS Planet(以下简称"公司")之间就公司提供的 CrystalEngine 及相关软件、文档(以下简称"本软件")的使用而订立的法律协议。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即表示您同意本条款;如您不同意,请勿安装或使用本软件。
第1条(软件的内容)
CrystalEngine 是一款设备端搜索与查看软件,用于对存储在您设备上的文档、照片、音乐、视频及个人记录进行统一搜索、查看与播放。包括索引、搜索、文档转换、播放和统计在内的所有处理均在您的设备内完成。
第2条(许可的授予)
您获得安装和使用本软件的有限、可撤销、非独占的使用权。本软件并非出售,而是授予使用权。本软件没有单独的设备注册程序,付费许可的权益依照第3条,以购买时所使用的 Google Play 账号为准进行确认与恢复。所提供的功能可能因设备、操作系统版本和构建类型而有所不同。
第3条(付费许可及支付)
本软件通过 Google Play 分发,首次安装后可免费启动应用 5 次(冷启动和从后台返回应用各计 1 次,屏幕旋转等配置变更不计)。用完 5 次后如需继续使用,可以 (1) 完整观看一段激励广告,获得 24 小时内使用全部功能的 1 日通行证,或 (2) 一次性购买永久版,永久无广告使用。文档阅读、搜索、音乐、照片、视频没有单独的次数限制。没有订阅、自动续订和许可密钥。商品名称、使用期限(永久)和价格显示于购买时的 Google Play 支付界面;货币、是否含税以及最终支付金额由 Google Play 决定并在该界面显示。支付、开具收据和恢复购买遵循 Google Play 应用内支付系统及其政策;卡号等支付方式信息全部由 Google 处理,本公司不接收也不保存。支付以匿名方式进行,本公司无法知道是谁付款,应用能确认的仅限购买标识符(购买令牌、商品 ID)。在无法连接商店而不能确认购买状态期间,应用不会断定您未购买,而是显示该事实,并在连接恢复后反映购买记录。
第4条(撤回订约及退款)
您可依据大韩民国《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原文:国家法令信息中心 https://www.law.go.kr/lsInfoP.do?lsId=009318),自许可购买日或可使用日中较晚者起 7 日内撤回订约。但依据该法第 17 条第 2 款第 5 项及其施行令,数字内容开始提供后,该部分的撤回受到限制。本公司在购买界面和《经营者信息与购买、退款指南》中标明撤回受限的事实,并在购买前提供最初 5 次免费启动供您试用全部功能。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标示等法定义务,您可不受限制事由的约束而撤回订约。应用内购买的退款由 Google Play 依其退款政策与流程处理。退款请求通过 Google Play 提出;对于付款已超过 48 小时、Google Play 引导联系开发者的请求,请向本公司联系方式提出,本公司将通过 Google Play Console 处理退款。最初 5 次免费启动为无偿提供,因此不属于退款对象。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不因本条而受限。
第5条(未成年人的合同)
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购买付费许可的,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依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撤销该合同。通过 Google Play 进行的支付适用 Google Play 提供的未成年人支付、退款流程;其他咨询由本公司联系方式受理并予以答复。
第6条(权利及所有权的保留)
公司保留本条款未明确授予的有关本软件的一切权利。本软件受著作权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保护,所有权、著作权等一切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未经公司事先同意,您不得将本条款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7条(禁止事项)
您不得 (1) 为获取本软件的源代码或算法而进行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等尝试,(2) 擅自修改或禁用包括许可确认功能在内的本软件功能,(3) 制作基于本软件的演绎作品,(4) 提供出租、租赁、再许可、商业托管。但适用法律明确允许的范围除外。
第8条(更新)
本公司可提供包括错误修复、功能改进等在内的更新。本软件不会自行下载或安装更新;从 Google Play 获取的版本,其更新按照 Google Play 和设备的自动更新设置安装。除另有条款外,更新同样适用本协议。
第9条(开源软件)
本软件的部分组件适用开源许可,对于该等部分,各开源许可的条件优先于本条款。所使用的开源清单可在"设置 > 信息 > 开源许可"中查看。
第10条(信息的非收集、非传输)
本公司不会通过本软件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文件、使用记录,也不会向外部传输。本软件处理的数据的存储、索引、搜索、转换、播放、统计等全部处理均在您的设备内进行,删除同样由您在设备上自行完成。本公司不接收、不保存用户数据。但当您为获得 1 日广告通行证而观看激励广告时,该广告由 Google AdMob 投放,广告提供方可能为广告投放、测量及防止无效点击而收集、处理广告标识符(AD_ID)、IP 地址、设备及应用信息,并可能在境外处理。广告同意确认与广告预加载在您同意本协议之后、于尚未确认永久版购买的 Google Play 版本中打开应用时进行,此时同样的信息也可能发送给广告提供方。这是广告提供方依其自身隐私政策进行的处理,本公司不接收、不保存该信息,您的文件内容、搜索词和索引不用于广告,也不会传递给广告提供方。广告不会自动播放,仅在您选择观看时播放;永久版用户不会看到广告。本公司在 Google Play 之外分发的版本不包含广告 SDK。在需要征得同意的地区(如欧洲经济区),会在首次广告前征得同意,您可随时在设置的「广告隐私选项」中更改或撤回该选择。此外,您明确开启的可选在线功能可能执行该功能所需的最少查询,详见第 11 条。
第11条(网络及可选在线功能)
本软件的全部核心功能无需互联网连接即可完整运行。网络使用默认处于阻止(关闭)状态。下列可选在线功能仅在您开启网络并明确请求或开启该功能时使用网络,设置中的网络阻止对应用自身发起的这些通信优先适用。但 Google Play 版本的广告同意确认与广告请求(第 10 条),以及由设备系统语音识别器代为进行的通信(下文 (5)),不受该开关约束。
(1) 设备端语音、图像模型下载 - 从官方发布处(Hugging Face、Google 存储)下载模型文件。
(2) 专辑封面查询 - 仅在文件没有内嵌图片时,通过 Apple iTunes Search API 查询艺术家和专辑名,并从 Apple 的图片服务器获取图片显示。
(3) 地址转换 - 开启地图、地址显示后,位置坐标会发送至系统地理编码服务,地图界面从 OpenStreetMap 瓦片服务器获取所查看区域的地图瓦片。
(4) 投放、DLNA 输出 - 您开始投放后,会搜索同一网络中的设备,并在设备内开启临时服务器以将所投放的文件传送至该设备。文件仅在您的网络内传送给您选择的设备。
(5) 语音搜索 - 优先使用设备端识别器;在无法使用的设备上切换为系统语音识别器,此时您所说的语音会通过设备系统离开设备。
此时传输的仅是执行该功能所需的最少查询(例如艺术家、专辑名),其目的是执行您所请求的功能,并非收集、传输您的文件、资料库或个人信息。本公司在此过程中不接收、不保存您的任何数据。图片等第三方内容的版权归各权利人所有,本软件以信息提供为目的予以显示并尊重原作者。因使用网络产生的数据费用由您承担。
第12条(用户的责任及法规遵守)
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本软件。本软件是供用户个人私人使用的设备端工具。如您出于业务、经营目的等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或对您非当事人的他人之间的对话录音等法律上处理受限的资料进行索引、转写、共享,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您承担。
第13条(合同的终止)
本条款在终止前持续有效。您可通过停止使用本软件并删除软件及其副本,随时终止本条款。如您违反本条款,您在本条款项下的权利将无需另行通知而自动终止,并须在终止后立即停止使用本软件。
第14条(保证的免责)
本软件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不附带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以"现状(AS IS)"提供。公司不就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准确性、不侵犯第三方权利等作出任何保证。但相关法律不允许排除的保证除外。
第15条(责任的限制)
本软件可以删除、移动、压缩或重命名文件,这些操作有时无法撤销。本软件在执行此类操作前会显示其内容,但您应事先备份重要文件。对于因设备故障、存储错误、其他应用的行为或您的操作导致的数据丢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在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以您为使用本软件实际向本公司支付的金额(永久版购买金额)为限。但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不适用该上限。本条不限制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第16条(条款的变更)
公司可变更本条款。变更时,将明示施行日期、变更内容及理由,并于施行日 7 日前(对您不利或重大的变更为 30 日前)通过应用程序界面等予以公告。如您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可依据第13条终止使用。
第17条(经营者信息及消费者纠纷的解决)
本公司的名称、地址、电子邮件、电话号码显示在分发本软件的应用市场(Google Play)的开发者信息中。通信销售业申报编号载于《经营者信息与购买、退款指南》(可在设置 > 关于中打开),营业者登记编号等其他经营者信息可向本公司联系方式(support@bsplanet.app)索取。与本软件使用相关的消费者投诉或纠纷首先由本公司联系方式受理处理;未能圆满解决时,可依据《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向韩国消费者院、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公正交易委员会等申请纠纷调解或损害救济。
第18条(准据法)
本条款适用大韩民国法律。但这不影响您惯常居所地国家的强制性消费者保护法律赋予您的权利。
第19条(纠纷的解决)
因本软件在本公司与您之间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确定管辖法院。在消费者合同中不得排除消费者住所地法院管辖的,依相关法律办理。
第20条(完整协议)
本条款是公司与您之间就本软件达成的完整协议,即使部分条款无效,亦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咨询:support@bsplanet.app (BS Planet)
施行日:2026-07-12
最后修订:2026-09-09(依事实更正广告请求时点、退款渠道、责任上限及经营者信息的说明)